关于整治不遵守军事化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定
- 分类:德育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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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5-0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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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全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学校实施军事化管理。
关于整治不遵守军事化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定
【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全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学校实施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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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全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学校实施军事化管理。为了确保军事化管理有序开展,现制定关于整治不遵守军事化秩序的管理规定:
1.不遵守军事化秩序的界定: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集合、不按时进出宿舍、拖拉落后、在队列中喧哗打闹、在队列中不能打伞、不按照口令做动作、中途离队、不服从管理的。
2.学生违反规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违规三次以内的学生,由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校对违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②第四次违规的,由班主任以及年级主任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校对违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③第五次违规的,由家长到校协同学校共同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由家长将违纪学生带回家反省三天,学校对违纪学生给予记大过处分,违纪学生反省期满返校时需提交500字以上并有家长签名的反省检讨书。
④第六次违规的,由家长到校协同学校共同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由家长将违纪学生带回家反省七天,学校给予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违纪学生反省期满返校时需提交1000字以上并有家长签名的反省检讨书。
⑤第七次违规的,给予劝告退学或饬令退学处分。
钦州市文实中学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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